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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提供工资清单的后果,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此文章帮助了1365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用人单位不提供工资清单的后果

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本质上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知情权,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也有权获知劳动报酬的具体情况,并以此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事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工资清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工作场所、劳动经费、技术资料等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在劳动保护方面,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凡是国家有标准规定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合同约定只能高于国家标准。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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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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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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