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确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是指订立集体合同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工会、员工代表、企业、事业组织是订立集体合同的主体,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无权订立集体合同。在内容上,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只有在此原则下订立集体合同,才能为国家承认,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程序上,集体合同当事人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谈判、审议、签字、报送、审查与公布,只有履行了上述程序,所订立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格式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了标准格式的,要采用标准格式。
总之,集体合同只有遵循合法原则,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平等协商原则
所谓平等协商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指在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协商中双方应互相尊重,不能强迫,更不能采取威胁、引诱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和要求。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考虑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均根据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服从自己的意见。另外,双方当事人在订立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合作的原则,讨论解决问题,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压制或威胁对方。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
(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各种合同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是设立和处理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订立各种合同(当然也包括订立集体合同)时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这一原则。比如,职工一方欲从企业一方获得改善劳动条件、领取一定水平工资的权利,就必须为企业一方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职工一方从整体上不能完成集体合同中确定的或企业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的生产任务,也就不应从企业一方获得一定水平的工资报酬。
二、集体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