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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特点是什么,竞业限制的补偿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68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竞业限制的特点

竞业限制是一种对员工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因各类原因公司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四)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的补偿

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额、违约金额都需要双方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竞业限制的补偿,必须按照劳动和公司的约定来计算,不能将其他名目的钱计算入内。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在离职时补充约定。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合理确定。

更重要的一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公司必须按月支付给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而不是一次性支付。至于将年终奖说成是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只要可以提供所在公司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如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你就可以额外获得年终奖。

关于竞业限制的实施范围,依法应当是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所谓的本单位,是指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即使你所在的公司是集团中的某一家公司,也不能将全部集团的业务作为竞业限制范围。所以,简单分析,劳动者只是不能去做橡胶生意的公司罢了。当然,如果需要获得准确的判断结果,需要调取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才能最终确定。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竞业禁止虽然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但是它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因此竞业禁止合同要合法有效,必须对员工的基本生活没有损害,也就是既不会影响到员工正常的生活,也不会影响员工在外的求职。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履行一些不合理的强制性竞业禁止条款,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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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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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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