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宁波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要赔偿吗?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要赔偿吗?

此文章帮助了521人  作者:宁波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罗某于1998年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该公司与罗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依据该协议,中原公司以6万余元的售价将二居室住房一套出售给罗某,2000年,房屋部门向罗某核发了房屋产权证。2003年1月,罗某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罗某依据公司内部规定补交购房款后方能办理相应离职手续。为此双方产生争议,公司拒不为罗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拒不为其转移档案。罗某申请了劳动仲裁。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要赔偿吗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7日内办理有关退工手续。另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之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应在罗某辞职后的30日内转移罗某的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劳动关系及档案关系,因公司未及时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导致罗某不能另行就业之损失,应由公司承担,故公司应为罗某补缴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至于公司与罗某之间关于住房的纠纷,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复函》之相关规定:“由于国家没有在福利方面对企业建职工住房做出政策法规性规定,因此,职工与企业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受理范围。”故而双方就住房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范围,公司对此应另行解决。故仲裁庭裁定公司为罗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为其转移档案,补缴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不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中以要求劳动者腾房或补交房款最为常见。此外用人单位扣留职工档案亦成为滞留劳动者的一种手段。上述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此种方式造成劳动者无法另行就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宁波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宁波劳动律师推荐

李海林律师
李海林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李海林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6号江山大厦A座11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宁波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宁波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