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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主体有哪些,认定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8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认定工伤的主体有哪些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

工伤认定是一种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才具有这一行政职能,对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有专门规定,因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认定。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定业务,但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作出认定决定,其法律后果仍然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

3、企业可以处理轻微工伤事故。

对责任明确无争议,伤情轻微的工伤事故,当事人双方能确认的,企业可以直接按因工负伤性质,给予相应待遇。

二、认定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中,时常发现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情形,对于未经工伤认定,且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裁决,法院也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判决。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在仲裁前置程序中,应中止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在诉讼中,应以当事人未经工伤认定程序,且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于工伤待遇的项目与数额有着重要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受到工伤的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对员工申请工伤赔偿很有帮助,为劳动者提供了支持的基础。但是申请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内应当提出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超出时间的得不到支持。工伤鉴定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建议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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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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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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