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上个月18号出门办事受伤了,请问能算作工伤么?在我国法律上,关于职工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能给我讲解一下吗?请您尽快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职工工伤认定标准的问题。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二、职工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工伤的认定方面的问题,希望您能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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