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家里休了一个月的产假,前两天工资到账的时候我发现这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半,公司给的原因是说休产假的话每个月要被扣一半的工资,我觉得很不公平。请问律师我们公司这个做法合理吗?我们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哪些权利呢?像我这种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对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有哪些权利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作了明确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就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同时,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那么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遭受不公平待遇应该怎么办呢?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2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