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建筑工人,前天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倒了地上,结果我的小腿粉碎性骨折。本来我想找公司赔偿的,但公司认为是我自己的责任。请问律师,像我这种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呢?朋友说可以做工伤认定,麻烦律师给我说说需要哪些材料吧。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呢?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认定机关应当当场或在 15 日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
工伤认定机关对申请不予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也不了解的,随时都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