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担保公司上班,上个星期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直到现在也没签字批准。请问律师,如果最后公司不同意我辞职应该怎么办呢?还有工资的问题,辞职这个月我只做了半个月,那么这个月我能拿到工资吗?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问题。
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这种公司不批准辞职的类似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您提出辞职申请,公司领导不予批准,他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因为申请只是您向公司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公司有权不同意您的辞职申请。
但是,《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
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时间来寻找合适的劳动者来填补劳动者离职后留下的空缺;
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工作交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即使您辞职了也能拿到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