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近年8月份到公司上班的,当时公司刚成立没有多久,老板说试用期2个月,现在两个月多去了,也没有给我说转正的事情,现在还只发了1个月的工资,后来就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拖着不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一些问题。
用人单位应该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按时支付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您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
建议您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比较严格,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申请仲裁相对而言要简单,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联系,也可以约我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