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以前的公最近在打一个关于以前劳动合同的官司,也不叫不顺心,因为一些原因,劳动报酬也没有拿到,最近单位提出要劳动争议调解,但是我不是很了解,请问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什么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问题。
下面我就给您做一些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的介绍。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主要有: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
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
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3、进行调查。
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
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
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5、调解协议的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