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快到过年了,公司一直说要裁员,可是一直没有动静,年终了,工作也不好找,而且我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现在公司闹得人心惶惶的,我真怕被辞退了,朋友给我说怀孕了是不能辞退我的,请问在孕期公司可以辞退我吗?如果辞退我改怎么办呢?法律做怀孕的妇女做了什么特殊保护吗,能不能给我做一些详细介绍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一些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同时,根据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所以如果您怀孕了,公司是不能辞退您的,如果辞退您,你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我取得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