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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试用期,是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要求有试用期

咨询时间: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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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最近我在一个网络公司面试了兼职的工作,公司说我要先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才能正式得到这份兼职工作。但是我听朋友说,兼职的根本就没有试用期,请问律师我朋友说得对不对呢?究竟什么是试用期,是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有试用期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试用期的这类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究竟什么是试用期呢?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要求有试用期。

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急需解决的,可以随时来电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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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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