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因为与公司的一个领导有过节,最近因为迟到两次,就说我有过失,把我辞退了,理由是过失性辞退,请问什么是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过失性辞退的问题,什么是过失性辞退呢?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过失性辞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有过失为由辞退该怎么办呢?根据您提出的情况,一般而言不能构成过失性辞退的理由,你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