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一个朋友是在一家公司做客户经理的,经常在外面跑业务,他们公司规定如果去比较远的地方,下班就不用回公司了,但是事先应该让领导知道,他出去那天给他上级说了,要去见一个比较远的客户,后来在去的路上出了交通意外,腿受伤了,估计要花几万才能治好,而且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请问这种情况时工伤吗,哪些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问题,什么是工伤呢?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那么,哪些情况下能被认定为公司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我取得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