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上班时被钢筋弄断左腿,已经做了手术,我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买保险,现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手术费是包工头垫付的。请问,工地上受伤,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地上受伤怎么处理的问题,您的这个问题涉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可以要求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依法提起仲裁,并要求公司双倍支付工资。
同时,您父亲受伤的问题上,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父亲的情况,是第一款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情况的情况,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