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近在一家电影找到一个工作,比较合适我,但是经理说他们的用工形式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请问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呢,我国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一些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我直接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