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到一家大型连锁机构工作,从事服务员工作,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确实与意见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我把合同给有文化的人看,他们说是劳务派遣合同,请问什么是劳务派遣呢,与一般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的咨询。
“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
劳动力派遣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
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
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
以上就是对劳务派遣合同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