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单位工作,因为长久的工作问题有了职业病,我也到国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并且出具了诊断证明。现在我想依据这个要求工伤赔偿。请问,职业病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如果单位不予承认怎麽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职业病是属于工伤的类型。
你是可以据此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的。
二、如果单位不承认赔偿,你可以有下列方式可以选择:
(一)申请劳动仲裁;
(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三)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对你上述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