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食品厂的销售业务员,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上了两个月的班了,第二个中旬月我由于感冒请假4天,在医院开了病假条交给了公司,但是在第三天公司就宣布把我辞退了,我并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那我的工资该怎么算,还有我上个月的业绩客户尾款还没有交完,在这个月底交完,我还有提成可以拿吗?被辞退后工资该怎么算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足额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公司如果扣留你的工资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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