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公司就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并没有把劳动合同复印份给我们,并且不给我们交保险,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部分人,请问律师,公司效益不好被辞退有补偿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合同期内公司辞掉你们,你们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你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补齐你的社保;
3、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你们的话,你们还可以得到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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