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的时候公司账目出了点问题,老板就说延迟发工资,可是现在都已经12月了,这几个月的工资连一毛钱都没拿到,找老板要工资老板也一直找理由推脱,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因此,如果您的单位不发工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从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看,如果单位无故拖欠您的工资,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与单位协商。
被拖欠工资,我们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
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
所以我们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