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十月分左右在公司上班的,干倒过年公司无缘无故给我辞退了,我签订了交接手续,交接完我才走的,我问公司什么时候给我发工资他们告诉我年前就能给我发,但是一直拖着不给我还找个种理由拖我。还叫我写证明什么的,我都走了两个月了,说东西少了,丢了的就找我。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工资没有发放工资单自然就没有签字了,这就是证据,关于程序吗是劳动局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解决、处理!如果情况属实劳动局会派人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查封!
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拖欠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提前通知.另外主张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总拖欠额50--100%的补偿金.如果实在不给的话就就去劳动仲裁了,注意收集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条、或者你工作中的一些书面的东西。
这里你还能得到的补偿有: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你没干够六个月算半年,补偿你半个月工资。
您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以上就是“公司欠薪不给怎么办,公司欠薪上哪儿申诉”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看了之后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我会随时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