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销售公司上班,但是是这家公司住某个地区的办事机构,就是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这家公司分支机构盖的章,请问,这样合法吗?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企业的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知道哪些是劳动法意思上的用人单位。
因为,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恒定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如果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主体不适格,该劳动合同将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在于分支机构是否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1、如果该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当然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受法律保护;
2、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如果已经接受该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受法律保护。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话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