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小王,原在重庆市一家股份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目前想要辞职回南昌。让小王郁闷的是,当他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却被告知,因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他必须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请问,公司做法合法吗,公司要求支付违约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需要咨询其他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