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已经拖欠了我们好几个月的工资的,最近我们几个同事打算一起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吧工资发给我们,请问律师这样可以吗?还有,劳动争议仲裁庭如果要开庭的话,开庭程序是什么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这类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开庭程序一般有:(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六)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八)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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