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腿摔断了,找到公司要工伤赔偿的时候公司说我们之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没有工伤赔偿。我老是觉得这是公司不想赔偿的借口,而且什么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我都不懂。我就想问问律师,什么是劳务关系呢,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区别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决问题。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我们再来看看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
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问题的话,可以拨打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