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几个月公司的业绩不理想,老板打算给全体员工减工资,因此在昨天就要求我们变更劳动合同,而且在后天就必须全部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签好,否则就得走人,我想问问律师,这样符合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吗?还有,在变更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那么变更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1)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作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3)变更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变更劳动合同中,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不了解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