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石化加油站工作7年,从事计质量工作岗位,因工作疏忽,造成油品损失,公司要求个人承担损失部分,并予以处罚,还做辞退处理。请问公司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如果我被公司开除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是可以开除的;
但如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是不能开除的,否则您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一定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