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工作单位试用期工资2千块,转正后2500,但是公司说转正后要给我们买保险,而这些社会保险费是要从转正工资2500里边代扣的,但是保险不是额外的嘛,怎么会算到工资里呢?还有哪些情况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决问题。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因此,由用人单位为您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是不应该算到工资里的,但是您的工资也包含了您自己应该负担的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您能满意,如果这还没有帮助到您的话,您也可以直接与我当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