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个事业单位的职工,我打算自己出去做点小生意,但是又不想从事业单位辞职,别人给我说可以办理停薪留职,就可以两边都兼顾了。请问下律师,什么叫停薪留职啊?还有我要怎么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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