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们老板无缘无故就把我开除了,之后我一直找老板理论都没有用,所以我打算去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之前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仲裁的一些规定,还有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一定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不了解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