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临时工,我知道临时工在工作时很多权利都不能保障,所以我就想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呢?仲裁机构会不会受理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处理劳动争议主要有几种基本形式,即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和解。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目前受理的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之间,公民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受理范围。
具体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主要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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