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2011年9月20日至2013年9月19日,为期两年,我辛辛苦苦把工作从差做到很好,可是公司想把我的岗位换给老板的亲属,就把我辞退了,合同还没有到期,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申请劳动仲裁都有哪些程序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被公司辞退维权的问题。
具体说来,申请劳动仲裁都要遵循的程序为:
1、申请及举证。
遭到非法辞退,在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后,除了按照要求完成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递交外,还必须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案件受理。
如果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即用人单位),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调查取证。
在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不过即便用人单位未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此间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认证。
4、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仲裁一方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若调解达成协议则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签字加盖确认;若调解失败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即让仲裁庭再行仲裁。
5、裁决与执行。
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成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裁决责任,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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