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在上班的时候,坐眼被施工的钢筋弄伤了,在医院经过治疗,要摘除左眼,请问,如果申请工伤赔偿,会怎么赔偿呢,在商标眼睛受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
一侧眼球摘除者,为伤残五级。
依照《上海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第三十八条(致残5—6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
六级伤残的,为60%。
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与我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