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在休产假,听其他同事说,国家规定了我们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保险。我就想问问律师,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有,领取生育保险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