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爱人在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现在想申请工伤认定,请问我该想那个不能申请管辖,工伤认定多久申请有效,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伤认定的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管辖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
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