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文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合同没到期,我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吗?什么是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如何约定的?请您尽快解答,非常感谢。
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
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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