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私人企业干了三年多,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要补签,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能否要求补偿?在就是签订合同的日期不是我们实际工作的时间,而是从交保险开始算起,请问应该如何计算时间?这种公司多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一、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你可以要求补偿,公司之前没有与你们签合同是公司违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可以向企业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
但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在这里干下去,就建议你息事宁人,和企业把合同补签掉。
二、现在补签合同正常来说只能从你们签合同的日期确认合同时间,即不可以后退到参加工作的时间,也不可以从交保险的时间开始算。
这样对于你们来说就丧失了日后追索的机会。
三、合同签订的时间不能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比如你已经在这个公司5年,前5年都没有签订合同,今天才签合同,法律上不会认为你前面5年的工龄没有。
所以你不用担心。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