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公司的时候参加了公司的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户外拓展2天。劳动合同签了3年。我现在做满一年了,准备离职。提前1个月提交了离职申请。现公司要我交1000元违约金。是否合法?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方面的问题。
单位应和你们签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没签培训协议,也没约定服务期应双方协商签补充协议。
但违约责任不得超过培训费。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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