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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制度是什么,试用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咨询时间: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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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刚毕业,刚获得一个公司的录取通知,下周准备去签约。目前我对签定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为零,请问要注意哪些方面啊?还有一些文字上的细节,哪里比较需要推敲?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刚进公司肯定是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制度是什么?试用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试用期方面的问题。

试用期制度:不能超过六个月,须签定试用期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里规定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过了就必须按照工时制度算:

一、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上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试用期制度以及工时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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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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