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  >  免费劳动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什么情况下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时间:2013-01-19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您好,我在一个建筑公司干了三年了,因为那边工资太低我不想干了。想请问下下,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什么情况下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希望您帮我解答一下。

覃俊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一、《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二、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

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为您解答的。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
 

劳动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劳动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劳动仲裁律师网上解答劳动争议法律问题,可拨打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专业劳动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