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我想与我们公司解除合同,不知道可以不可以。还有就是想问下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希望您能帮我详细讲解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四、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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