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河西区搬到东丽区,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增加新的内容。而员工合同明年到期,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并要求员工三日内答复,不同意就得买断,这样是否合法?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
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这就是说: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
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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