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7进入公司,现在公司要提前解聘。2010年签了一份7年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解聘。请问公司应怎样赔偿?养老统筹怎样解决?4年来公司没有交医保和失业保险。我应该怎样获得赔偿?赔多少?劳动法是如何规定赔偿金的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被公司辞退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
在你没有找到工作之前找公司给你支付失业救济,因为如果交了失业保险,此时你可以得到社会救济。
失业期间养老金可以暂停缴纳。向公司索取书面的辞退通知,如果听信用人单位一句话,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长时间不去的话,若干天后,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什么补偿都没有了。
还要向公司索取工作交接单,即交接工作时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做为你正式交接了工作的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这证明虽然不是钱,但可能十分重要,一定要要到手,如果公司不给,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自己与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