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最近4个月我们单位一直以公司没有业务为由不给我们工资。请问律师,单位这种克扣工资的做法合法吗?如果单位一直不给工资我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单位克扣工资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的。
如果您的公司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维权: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