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北海市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上个月出了工伤事故,听同事说我可以向有关部门领取工伤保险费用,请问律师是这样的吗?那我在申领工伤保险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工伤保险的问题。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根据北海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来看,您在申领工伤保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须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及社保局,30天内出具书面报告。
2、伤者医疗终结,由治疗医院主管医生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评残鉴定。
3、单位必须在伤者医疗终结或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时须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提供评残鉴定书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属交通事故工伤的须附交警部门的处理报告;
因工死亡的附火葬证明;
供养直系亲属的须附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一定帮助,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也可以直接与我当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