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后来我怀孕了,本来我是在内勤岗位,结果单位要把我调到外勤岗位。不止工作量增加,而且工资也少了很多。我和单位协商,单位说我不同意的话就解除合同。我想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因为怀孕被调动了工作,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的相关问题。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三、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的。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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