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之前上班的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一下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还有就是我改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麻烦您帮我详细介绍一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
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还是没明白,可以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