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九十年代,我在一事业单位办的集体小厂做家属临时工,单位从来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交过养老保险。现在,只有“工资表存根”在事业单位档案室可以查到,这可以认定我们与单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吗?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报酬如何取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
首先,你是临时工,无合同是合法的,他没必要帮你买保险。
如果你是与别人正常上班不一样的,你没必要看下面的。
如果你从事的工作是全日制的,与正常工人上班一样,你可以按如下去做:
有工资表存根可以认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你要能够拿到手,拿不到手的单位如果说没有你怎么办?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多种方法可选,同时有3个以上的人能够作证明。
文件中有你的名字并有单位公章你能拿到的,有公章的工卡也可以。
认可的唯一方法是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是单位违法,可以要求2008年1月1日起要双倍工资,在你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
可以申请补交,如果单位不交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90%会赢,这些都是你能证明你不是临时工的基础上。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认真为您解答。